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站
網站地圖     設為首頁     加入收藏
當前位置:主頁  >> 常識判斷  >> 法律   
法律
2016年河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練習題(58)
http://follwo-marketing.com       2015-11-13      來源:河北公務員考試網
【字體: 】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  1.(     )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,民事訴訟法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

  A.基層人民法院


  B.中級人民法院


  C.高級人民法院


  D.最高人民法院


  2.下列關于民事訴訟法中特殊地域管轄的表述中,完全正確的一項是(  )。


  A.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


  B.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,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


  C.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票據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


  D.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,只能由共同海損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轄


  3.法官甲在審理民事案件時,下列哪一項情形可以不予回避?(  )


  A.甲是案件當事人


  B.甲是當事人的表哥


  C.當事人是甲的妻子


  D.當事人是甲的同學


  4.(     )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,民事>訴訟法>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

  A.基層人民法院


  B.中級人民法院


  C.高級人民法院


  D.最高人民法院


  5.甲出售偽劣“良種”,被農民乙丙丁起訴。甲應訴答辯后突然失蹤。對此法院應當如何處理?(  )


  A.中止訴訟


  B.終結訴訟


  C.延期審理


  D.缺席判決

 

    河北公務員考試網(http://follwo-marketing.com/)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,我要糾錯。


  1.答案: A


  解析: 《民事訴訟法》第十八條: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,民事訴訟法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因此,本題選擇A選項


  2.答案: B


  解析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十四條: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第二十七條: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第二十九條: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,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第三十三條: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,由船舶最先到達地、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。所以答案是B。


  3.答案: D


  解析:《民事訴訟法》第四十五條規(guī)定: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必須回避,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:


 ?。ㄒ唬┦潜景府斒氯嘶蛘弋斒氯恕⒃V訟代理人的近親屬;


  (二)與本案有利害關系;


 ?。ㄈ┡c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,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。


  前款規(guī)定,適用于書記員、翻譯人員、鑒定人、勘驗人。故正確答案為D。


  4.答案: A


  解析: 《民事訴訟法》第十八條: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,民事訴訟法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因此,本題選擇A選項


  5.答案: D


  解析: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三十條:“被告經傳票傳喚,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決?!保虼苏_答案為D。


  本題相關知識點:


 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:


  1.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,被告提出反訴的;


  2.被告經傳票傳喚,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;


  3.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,原告經傳票傳喚,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;


  4.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,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;


  5.在借貸案件中,債權人起訴時,債務人下落不明的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?zhèn)鲉緜鶆杖藨V。公告期限屆滿,債務人仍不應訴,借貸關系明確的,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。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,下落不明,借貸關系明確的,可以缺席判決。


 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對于缺席判決,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,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,并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。



免費學習資源(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)
?
互動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