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
2014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試民法重點總結(四)
http://follwo-marketing.com 2014-09-17 來源:河北公務員考試網
一、有限合伙的概念及特征
概念: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合伙,其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(yè)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(yè)債務承擔有限責任
特征:
1.責任的特殊
2.執(zhí)行合伙事務的特殊性
3.有限合伙人享有特殊權利--同本有限合伙企業(yè)進行交易,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伙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(yè)相競爭的業(yè)務,可以將其有限合伙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出質,可以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
二、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
條件:
1.合伙的人數(shù)合法--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
2.須有與普通合伙協(xié)議內容不同的合伙協(xié)議
3.出資合法--有限合伙不得以勞務出資
4.有限合伙企業(yè)名稱中應當標明“有限合伙”字樣
三、法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
概念: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
特征:
1.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
2.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
3.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
四、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概念及特征
概念:法人作為民事主體,享受民事權利,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
特征:
1.民事權利能力開始與消滅的情形不同
2.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不同--各種法人享有的能力受法律,法規(guī)的限制
3.民事權利能力的差異程度不同--不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都有局限性
五、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概念及特征
概念:法人以自己意思進行民事活動,取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
特征:
1.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在發(fā)生和消滅的時間上具有一致性
2.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與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具有一致性
3.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由法人機關或者法定代表人實現(xiàn)
概念: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合伙,其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(yè)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(yè)債務承擔有限責任
特征:
1.責任的特殊
2.執(zhí)行合伙事務的特殊性
3.有限合伙人享有特殊權利--同本有限合伙企業(yè)進行交易,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伙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(yè)相競爭的業(yè)務,可以將其有限合伙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出質,可以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
二、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
條件:
1.合伙的人數(shù)合法--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
2.須有與普通合伙協(xié)議內容不同的合伙協(xié)議
3.出資合法--有限合伙不得以勞務出資
4.有限合伙企業(yè)名稱中應當標明“有限合伙”字樣
三、法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
概念: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
特征:
1.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
2.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
3.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
四、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概念及特征
概念:法人作為民事主體,享受民事權利,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
特征:
1.民事權利能力開始與消滅的情形不同
2.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不同--各種法人享有的能力受法律,法規(guī)的限制
3.民事權利能力的差異程度不同--不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都有局限性
五、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概念及特征
概念:法人以自己意思進行民事活動,取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
特征:
1.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在發(fā)生和消滅的時間上具有一致性
2.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與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具有一致性
3.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由法人機關或者法定代表人實現(xià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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