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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
河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練習(59)
http://www.follwo-marketing.com       2014-07-07      來源:河北公務員考試網(wǎng)
【字體: 】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  1.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,下列關于試用期規(guī)定的表述中,錯誤的是(  )


  A.約定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


  B.試用期內,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


  C.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


  D.是否約定試用期由雙方當事人協(xié)商確定


  2.《勞動法》規(guī)定的勞動合同生效條件是(  )


  A.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         B.雙方當事人簽字、蓋章之日起生效


  C.依法訂立之日起生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.勞動行政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


  3.我國《勞動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組織冒險作業(yè),有權(  )


  A.拒絕執(zhí)行          B.提出批評          C.檢舉         D.控告


  4.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,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,用人單位可以以下方式解除勞動合同,具體是(  )


  A.與勞動者協(xié)商一致后解除          B.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


  C.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解除        D.無須提前通知,可以即行解除


  5.以下關于勞動合同特征的表述中,錯誤的是(  )


  A.勞動合同主體具有普遍性


  B.勞動合同內容具有權利義務的統(tǒng)一性和對應性


  C.勞動合同屬于雙務有償合同


  D.勞動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

 

  河北公務員網(wǎng)(http://www.follwo-marketing.com/)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,我要糾錯。


  1.【解析】B?!秳趧雍贤ā返?1條第2款規(guī)定:“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”故排除C;依據(jù)第19條關于試用期的規(guī)定,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,排除A:第17條第2款規(guī)定:“勞動合同除前款規(guī)定的必備條款外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、培訓、保守秘密、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?!笨芍囉闷诳捎蓜趧雍贤p方約定,D正確,排除:第37條規(guī)定:“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?!笨梢妱趧诱咴谠囉闷诮獬贤瑧斕崆?日通知單位,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。B為答案。


  2.【解析】C?!秳趧臃ā返?7條規(guī)定:“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,應當遵循平等自愿、協(xié)商一致的原則,不得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,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(guī)定的義務?!?/p>


  3.【解析】A。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2條的規(guī)定,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的,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。


  4.【解析】D。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9條規(guī)定:“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:(一)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;……”可見D為答案。


  5.【解析】A。勞動合同的特征有:(1)勞動合同是諾成合同。合同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,合同即告成立。(2)勞動合同是雙務合同。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既享有權利有承擔義務。(3)勞動合同是有償合同。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享有權利都必須償付一定的代價。(4)勞動合同是繼續(xù)性合同。(5)勞動合同是附和合同。(6)勞動合同是身份合同(身份契約)。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是一種特定的人身信任關系,因而勞動給付義務只能由具有特定身份的勞動者親自履行,勞動者不能隨意尋找他人替代或代理。可見BCD為勞動合同特征,而勞動合同是身份合同,可知其主體不具有普遍性,A錯誤,為正確答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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